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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机构改革方案有4个鲜明特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3-08 】 【选择字号:

 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武山县机构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精神,坚持严格限额管理、上下基本对应、理顺职责关系、规范体例表述等原则,有4个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设置党的议事协调机构11个,强化了县委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县、国家安全、财经、网信、机构编制、审计、教育、农业农村等工作的领导。

 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合理界定部门职责。

 三是结合县情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保留了扶贫机构并充实加强工作力量,设置了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县政府工作部门。

 四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加大职责调整优化力度,组建新机构,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