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 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 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编委主任 索鸿宾
机构编制管理是国家配置执政资源、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武山县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提出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的机构编制工作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科学管理、提高效率,先后解决了涉及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社会福利综合服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食品药品稽查、公共服务等一大批涉及民生事项、事关全局的机构编制,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完善制度为手段,着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上水平。长期以来,机构编制部门“管庙不管神”、“管编不管人”,评价工具匮乏、数据更新落后等问题一直困扰并制约着机构编制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市编委的要求,武山县不断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实现了由“只管编制”到“管编管人相结合”的突破性转变。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是关键。一是建立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约束制度。主要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管理等综合监督约束制度,坚持只有在按规定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组织、人事部门才能办理录、聘任、调任手续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开设账户并发放工资。对超编进入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办理录用、聘任、调任手续、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得纳入统发工资范围。二是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在继续完善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库、《机构编制管理证》、个人编制证书档案的基础上,尽快使县级实名制政务专网与省市专网联网,实现机构编制信息资源共享,接受省市监督管理,并以经费管理为抓手,实行工资基金联审,建立健全配合约束制度。三是积极推行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政务公开的现代管理手段,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一种外向型延伸服务管理方式,体现了机构编制部门的服务性职能,要继续扩大宣传,在巩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继续规范,争取全面实现网上注册和登记管理。四是积极探索机构编制问责制度。根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及《天水市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办法》,对任期届满或因职务变动而离任的,要及时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工作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以创新机制为动力,构建科学行政管理新体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战略全局的高度,通过机构编制调整稳步推进体制改革,不断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是加快机构改革步伐。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法规政策,深入推进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农村综合改革,着力解决部门职责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动事业单位活力,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将不该由政府承担的事项全部转移出去。在已经建立的大部门内部,按照行政职能高效统一、事业职责分工明确、办事程序简化便捷的要求,通过党的建设、行业文化建设、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等管理手段和电子政务等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着力扭转形聚而神散的不良状态,真正提高凝聚力和行政效能。三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摒弃管理就是“控制”的传统思想,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动态盘活机构编制现有存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社会事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民生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健岗位倾斜。
三、以强化监管为重点,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面对机构编制管理面临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控机构编制增长。一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及《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统一、下管一级、总量控制、动态优化”的基本原则,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二是加强对编制使用情况的监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能部门工作发展趋势,科学合理地配置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对职能弱化的部门,严格控制进人,实行“退一减一”逐步消化。对任务较重,职能强化的部门,要从职能弱化部门减少的编制中调剂加强。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五不准”、“一支笔”等制度,严格控制机构升格、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制进人,特别是党政群机关严格控制在编内进人。政策依据不足的机构设立、增编和机构升格,非组织安排的超编进人和逆向调动坚决不予办理。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宜,须先报编制部门,经编办审核后由编委会研究审批。
四、以服务发展为目标,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机构编制部门作为配置党和国家执政资源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机构编制决策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参谋协调作用,其行政能力强弱直接影响机构编制工作大局。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不仅是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服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重点要以优化服务、改进作风为目标,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打造服务型机关文化。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座谈会精神,积极培育“忠诚奉献、高效创新、勤政廉洁、文明和谐”的服务型机关文化,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把自身职能定位在服务发展上来。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培训。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竭力提高机构编制部门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电子办公技术水平及公文写作水平,全力打造一支综合性、高效率的机构编制人才队伍。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充分掌握基层部门对机构编制的需求,提出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有效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四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按照《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千方百计解决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财力不足、人员缺乏、设备不全等问题,落实购置电子设备、开通政务专网、进行网络维护管理等必要的经费投入,提高机构编制部门办公的电子化、网络化水平。
总之,“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时期,我们将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程序,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着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