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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27 】 【选择字号:

天水市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电子编制

管理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根据省编办《关于在全省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7〕78号)精神,结合信息化建设新要求和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电子编制管理证的基础性作用

电子编制管理证,是记录一个单位机构编制信息数据的电子载体,是机构编制管理证的电子化升级,是办理编制使用核准、出入编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变更等业务的申报系统,包括软件和一个可接入计算机的硬件设备。使用电子机构编制管理证,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在计算机终端上填报机构编制业务,查询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等,接入机构编制专网,可以向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业务申报和数据更新,机构编制协调配合部门可依据电子编制管理证办理相关业务。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工作,是强化机构编制基础管理和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内容的丰富和延伸,是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质量、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电子编制管理证的使用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电子编制管理证的使用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全市各类事业单位。

(二)电子编制管理证的主要内容

电子编制管理证包含单位和人员基本信息、机构编制业务申报办理和其他相关业务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1.基本信息机构信息、主要职责、权责清单、组织机构图、内设机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情况、历史沿革、编制台帐、领导职数、在编人员信息、减少人员信息等。

2.业务申报编制核准管理、入编登记管理、出编登记管理等。

3.其它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打印,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相关报表生成,人员结构分析和部门联动等。

(三)电子编制管理证的使用程序

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后,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编制核准管理等手续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编制核准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用编单位要报请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编办上报用编申请文件,同时在电子编制管理证中提交编制使用核准业务。经编办审核同意后,在电子编制管理证生成《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并加盖编办公章。用编单位主管部门持编办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考录(聘用)、人才引进、调入人员等相关手续。

2.入编登记管理。用编单位凭组织、人社部门补充人员相关手续在电子编制管理证中提交入编登记业务,经编办审核同意后,电子编制管理证中增加该新增人员信息,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入编通知单》。用编单位持电子编制管理证和核实盖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入编通知单》到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相关工资手续等。

3.出编登记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死亡、退休、调出等原因需要办理出编手续的,应凭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于当月月底前在电子编制证中提交出编申请,待编办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对电子编制证和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新确认。

三、方法步骤

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26日至420日)

召开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动员暨业务培训会,明确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等,对电子编制证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进行业务培训。各机关事业单位填报电子编制管理证使用人员备案表,统一发放电子编制管理证。电子编制管理证需要依托政务专网实现数据上报、更新等功能,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确保接通政务专网没有接通专网的下属事业单位利用上级主管部门的政务专网同步和上报数据。

数据核对阶段(2018年420日至5月31日)

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电子编制管理证使用要求,对本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报编办审核确认后,调整变更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确保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试运行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坚持“用编先申请,入编要登记”的原则,严格按照电子编制管理证使用程序规范办理编制核准管理等手续。对机构编制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在电子编制管理证上变更相关信息。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电子编制管理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联系编办予以解决。

四、工作要求

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电子编制管理证是新时期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各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门负责同志,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县、区编办要对本地电子编制管理证推行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积极谋划,明确进度,靠实责任,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好电子编制证推行培训和使用工作,做好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的衔接工作。

落实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甘肃省机构编制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及时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工作,依托电子编制管理证开展机构编制日常业务办理工作和部门间数据共享工作。

(三)加强协调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电子编制管理证具有一定的兼容性,可以适应机构编制管理中不同的工作流程。在推行中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完善机构编制业务流程和电子编制证工作流程,同时做好电子编制管理证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推行工作顺利进行。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