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十六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天政发〔2017〕70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武山县政府部门第十六批取消调整和新增行政审批项目共3项(其中,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项目2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承接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6项(其中,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承接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尽快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要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附件:1.县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2.县政府部门取消承接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6项)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
附件1
县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一)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取消内容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包装装潢印刷业务审批) |
复印打印业务审批 |
县文广局 |
取消审批后,县文广局要完善举报制度,深入开展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复印打印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2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人防工程建设易地审批) |
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县人防办 |
取消审批后,县人防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二)新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 |
县水务局 |
新增后,县水务局要制定承接方案,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附件2
县政府部门取消承接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6项)
(一)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5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初审 |
县民政局 |
取消资格审核后,县民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80号)文件精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妥善处理配套政策调整及相关后续事宜,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制度和优惠政策。 |
2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
县教体局 |
取消核准后,县教体局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协调工商部门加大各类广告稽查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违法行为,通过举办相关培训,提高民办学校依法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意识。 |
3 |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 |
县教体局 |
取消核准后,县教体局在学校设立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通过明确章程规范标准、制定范本、加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章程进行管理。 |
4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
县人社局 |
取消资格审核后,县人社局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并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
5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
县人社局 |
取消资格审核后,县人社局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并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
(二)承接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市质监局 |
县质监局 |
县质监局要对口做好业务衔接,加强人员培训,熟悉业务流程,确保承接事项有序开展,并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