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8〕17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经2018年2月23日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95项,现予以公布。
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各部门不能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各部门要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结合实际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附件: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附件
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证明事项 名称 |
具体用途 |
开具 单位 |
主管 部门 |
备注 |
1 |
教师资格证遗失声明 |
补办教师资格证 |
教师所在单位 |
县教体局 |
|
2 |
校车动态监控安装证明 |
校车使用前置审查 |
GPS安装公司 |
县教体局 |
提交现有证照或相关材料办理 |
3 |
建档立卡户证明 |
为建档立卡户幼儿免保教费发放补助金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教体局 |
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查询办理 |
4 |
建档立卡户证明 |
为建档立卡户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教体局 |
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查询办理 |
5 |
建档立卡户证明 |
为建档立卡户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教体局 |
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查询办理 |
6 |
建档立卡户证明 |
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教体局 |
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查询办理 |
7 |
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等级证 |
高中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一级、学生艺术特长A级证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甘肃省内院校,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
相应的培训考试机构 |
县教体局 |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教体艺〔2015〕5号),由学校按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中的基础指标、发展指标对学生测试考核,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为上一级学校录取提供参考。 |
8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聘用 |
相关用人单位 |
县公安局 |
相关单位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
9 |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有效证明 |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
房产部门或村委会 |
县公安局 |
|
10 |
岗前治安培训证明 |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
辖区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
11 |
刻章介绍信 |
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刻制、更换印章 |
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
县公安局 |
申请人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证》直接办理。 |
12 |
弃婴身份证明 |
弃婴办理户口登记 |
弃婴所在地公安部门 |
县公安局 |
提交现有证照或相关材料办理 |
13 |
公民姓名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
14 |
公民曾用名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15 |
公民性别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16 |
公民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17 |
公民民族成份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18 |
公民出生日期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19 |
公民出生地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20 |
公民籍贯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21 |
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22 |
户口迁移情况证明 |
办理户口登记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23 |
住址变动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24 |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25 |
注销户口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26 |
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同上 |
27 |
公民婚姻状况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凭当事人在使用部门的个人声明和能够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证明。 |
28 |
公民文化程度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书证明,或者依法办理公证。 |
29 |
死亡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30 |
同一人员证明 |
办理相关社会事务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公安局 |
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
31 |
未落户证明 |
户口登记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局 |
在公安机关人口信息数据库中进行网上核验 |
3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道路施工审批、停车场管理审批、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 |
县质监局 |
县公安局 |
核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3 |
户籍注销证明 |
办理继承公证 |
公安部门 |
县司法局 |
通过提交死亡医学诊断书、火化证或者所在单位证明及当事人承诺办理。 |
34 |
婚姻状况证明 |
办理继承公证 |
民政部门 |
县司法局 |
通过部门间函询办理 |
35 |
未登记户口证明 |
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 |
公安部门 |
县司法局 |
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
36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 |
公安部门 |
县司法局 |
通过部门间函询办理 |
37 |
实习证明 |
办理基层法律工作执业证 |
基层法律事务所 |
县司法局 |
提交相关材料或部门间函询办理 |
38 |
健康状况证明 |
办理基层法律工作执业证 |
医疗机构 |
县司法局 |
|
39 |
学历证明 |
办理公证业务时证明学历证书的真实性 |
教育机构 |
县司法局 |
|
40 |
职业资格证明 |
办理公证业务时证明资格证的真实性 |
相关颁证机构 |
县司法局 |
|
41 |
在同一户口簿的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公证业务时证明亲属相互关系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县司法局 |
参照同一户口薄确定亲属关系 |
42 |
户籍证明 |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业务时证明家庭住址所在地 |
公安部门 |
县财政局 |
核查身份证原件 |
43 |
无不良记录和投诉证明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 |
当地公安部门或社区 |
县人社局 |
通过申请人承诺或部门间函询办理 |
44 |
养老保险信息查询介绍信 |
单位查询本单位参保情况 |
参保单位 |
县人社局 |
|
45 |
无法现场认证情况说明 |
无法进行现场指纹认证的离退休、供养人员进行书面认证 |
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 |
县人社局 |
提交相关材料或实地核查 |
46 |
未按时认证情况说明 |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指纹认证的退休、财政供养人员补录认证 |
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 |
县人社局 |
提交相关材料或实地核查 |
47 |
医疗机构未受处罚证明 |
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
卫生计生部门 |
县人社局 |
通过申请人承诺或部门间函询办理 |
48 |
零售药店未受处罚证明 |
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县人社局 |
通过申请人承诺或部门间函询办理 |
49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失业女工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职工所在原单位 |
县人社局 |
提交相关材料或部门间函询办理 |
50 |
种植(养殖)证明 |
困难人员申请经营项目贷款 |
申请人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
县人社局 |
提交相关材料或实地核查办理 |
51 |
种植(养殖)证明 |
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
申请人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
县人社局 |
提交相关材料或实地核查 |
52 |
身份信息更正证明 |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县人社局 |
提交现有证照或部门间函询办理 |
53 |
户籍迁移证明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县人社局 |
提交现有证照或相关材料办理 |
54 |
职工停保证明 |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社保经办机构 |
县人社局 |
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单位内部核实 |
55 |
参加医疗保险证明 |
新生儿报销医疗费用 |
职工所在单位 |
县人社局 |
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单位内部核实办理 |
56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申报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县人社局 |
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单位内部核实办理 |
57 |
资金证明 |
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 |
会计师事务所 |
县人社局 |
|
58 |
户籍证明 |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因身份证记载有误或与权利人存在差异时提供证明 |
公安部门 |
县国土局 |
核查权利人身份证原件 |
59 |
婚姻证明 |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用于证明夫妻关系或单身证明 |
民政部门 |
县国土局 |
核查结婚证或户口本 |
60 |
一人工龄购买的证明 |
房改售房登记过程中,证明属于单独所有,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登记 |
相关企事业单位 |
县国土局 |
房改售房登记不再审查隐性共有人 |
61 |
房屋交易和产权确认告知单 |
房产交易部门对房屋产权归属、交易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此证明 |
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 |
县国土局 |
取消此证明,直接登记 |
62 |
符合城市规划证明 |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规划部门或乡镇政府 |
县环保局 |
提交现有证照或相关材料办理 |
63 |
土地预审意见 |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国土资源部门 |
县环保局 |
提交现有证照或相关材料办理 |
64 |
建设场地使用证明 |
新建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备案 |
国土资源部门 |
县住建局 |
提交现有证照或相关材料办理 |
65 |
设备购买证明 |
新建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备案 |
出售设备单位 |
县住建局 |
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
66 |
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情况证明 |
新建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备案 |
相关企业 |
县住建局 |
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
67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许可 |
工商部门 |
县运管局 |
联网查询办理,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68 |
拟聘用人员从业资格证 |
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69 |
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道路运输证》或者企业等级的有关证明 |
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70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工商部门 |
县运管局 |
联网查询办理,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71 |
从业资格证 |
班线客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72 |
道路运输证 |
班线客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73 |
车属单位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合格证明 |
危险货物汽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74 |
有效期内车辆二级维护记录 |
危险货物汽车年审 |
车辆维护保养机构 |
县运管局 |
|
75 |
有效期内GPS卫星定位装置使用证明 |
危险货物汽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76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出租汽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77 |
从业资格证 |
出租汽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78 |
道路运输证 |
出租汽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79 |
有效期内GPS卫星定位装置使用证明 |
出租汽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80 |
道路运输证 |
教练车年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县运管局 |
|
81 |
身份证明 |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同意 |
公安机关 |
县农业局 |
依据调运检疫书上的调运人办理 |
82 |
从事的艺术类型证明 |
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
行业协会 |
县文广局 |
通过部门间函询或实地调查核实办理 |
83 |
点歌系统及版权证明 |
设立内资娱乐场所的审批 |
点歌系统供应商 |
县文广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84 |
法人(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
设立内资娱乐场所的审批 |
公安部门 |
县文广局 |
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间函询办理 |
85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兼营或变更经营活动以及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工商部门 |
县文广局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86 |
单位聘用证明 |
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
医疗机构 |
县卫计局 |
|
87 |
单位聘用证明 |
护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医疗机构 |
县卫计局 |
|
88 |
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证明 |
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医疗保健机构 |
县卫计局 |
提交相关材料或部门间函询办理 |
89 |
3人以上证明人证明 |
老年乡村医生信息审核 |
申请人 |
县卫计局 |
提交相关材料或实地核查办理 |
90 |
未登记户口证明 |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
辖区派出所 |
县卫计局 |
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不对个人提供。 |
91 |
刻制印章证明 |
企业(经营户)刻制“一票通专用章”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县食药监局 |
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直接办理。 |
92 |
营业执照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 |
工商部门 |
县食药监局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93 |
营业执照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 |
工商部门 |
县食药监局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94 |
职业病危害较重及危害预评价报告 |
职业病危害较重及危害严重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
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
县安监局 |
|
95 |
职业病危害较重及危害预评价报告 |
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
县安监局 |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