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洛门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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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8〕34号)和《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山县洛门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9〕7号)精神,确定赋予洛门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5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项、行政检查类3项、行政处罚类45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武山县确定赋予洛门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